绵阳1名次密接者拒绝隔离,被处行政拘留5天!
2021-07-30 18:38 来源: 绵阳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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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次密接者拒不接受隔离?

拘!

7月24日,暂住四川绵阳的米某某被确定为新冠确诊人员的次密接触者,根据防疫规定应进行医学隔离。但是,米某某采用关机、不开门等方式拒绝配合隔离。而且,其男友刘某某(绵阳某科技公司负责人)明知其女友的情况,仍然拒绝配合并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找米某某。

7月30日下午,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依法对米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,对刘某某做出警告的处罚。

图片/平安绵阳

据了解,米某某是四川省蓬溪县人,暂住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,系绵阳市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库管员。7月24日,米某某被绵阳市涪城区疾控中心确定为新冠确诊人员的次密接触者,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,需对米某某进行医学隔离。

当日,绵阳市经开区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米某某,明确要求米某某进行医学隔离,但米某某拒绝配合隔离。期间,疫情防控部门、塘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多次与米某某联系,查找其下落,但米某某采用不接电话、关机、不开门等方式躲避隔离。

米某某的男友刘某某,是米某某所在公司的负责人,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知查找米某某过程中,刘某某明知其女友是新冠确诊患者次密接触者,仍拒绝配合并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查找米某某。

米某某、刘某某的行为,已构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。

7月30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之规定,城南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米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,对其男友刘某某做出处警告的处罚。

目前,米某某处于隔离期,待疫情期缓解将对其执行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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